法院判决不离婚的理由有以下几种:
1、原、被告应珍惜多年夫妻之情,珍惜家庭成员之间亲情,多为日夜操劳的老人着想,多为需要家庭和睦温暖的天真孩子着想,多反思自己,克服自身缺点,冷静而妥善处理存在问题,以利于家庭和谐幸福,孩子健康成长,有利于社会稳定。所以对原告离婚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2、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夫妻之间理应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婚生子安博瑄刚满10周岁,正处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期,父母理应多予以关心帮助。原、被告双方的离婚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势必对其成长和学习产生不利影响。共同努力克服当前婚姻家庭中出现的困难,还是具有重归于好的可能的。
3、原、被告虽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却表现出严重的不负责任,互相推委,视子女为累赘,此种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不应予以提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均不愿抚养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4、本案双方产生矛盾,并非因重大原则问题,只要双方互相信任,多加沟通,双方和好是有可能的。据此,视其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5、原、被告结婚已二十多年了,小孩也即将踏入社会,双方在生活中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这么多年的荣辱与共,双方都应当珍惜。在生活中夫妻双方为家庭事务发生矛盾实属正常,但只要双方相互理解和宽容相待,还是能化解这些矛盾的。特别是考虑到小孩即将高考,夫妻双方更应为小孩的成长创造健康的家庭氛围。因此,只要双方能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相互体谅,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家庭,多为小孩着想,双方仍有可能和好如初。综上所述,因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经达到完全破裂无法挽回的程度,故对于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理由很多啊,我说说我的吧,判决书上写:女方与男方结婚多年,夫妻吵架很正常,女方对男方还有感情,认为彼此还可以修复。。等等,就是类似这样的话。说白了,就是女方不同意离婚,去法院闹。法院就不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