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在出入境环节是否需要征收关税,除了国别外,主要是看货物的性质。
一般而言,各国为了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出口国对一般货物的出口不会征收关税;同理,进口国一般会征收进口关税以保护本国的贸易。
但是由于中美双方签订了双边贸易协定,出于促进双方贸易的发展,因此一般不涉及管制的货物中美双方都不会征收关税。
按照《海关法》及相关规定,个人物品(合理范围内)的是无需征税的,因此你最好看一下首先你从美国快递过来的是什么货物,然后对照HS编码就能查到相应的关税税率。
实际的问题,建议你可以请教报关行或者咨询海关人员~~
个人自用物品通关邮寄的,以合理数量为限,海关对合理自用物品不征收关税。合理自用物品的意思是:物品的数量和价格应该在个人使用的合理范围内。该政策针对不同地区设订了最高金额。
美国为100美金,如果所邮寄商品价值超过其所在国的免税金额,则买家有可能需要为商品交纳关税,化妆品的关税目前为10%-20%不等。
关税为超出部分关税,即按照超出免税为总额来额计算关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