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2024-11-16 0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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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一是双方哪中纯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李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培含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回答2:

想离婚却又舍不得孩子,最好的方法其实就是这样做:

1、主动向孩子坦白

当夫妻已经决定要走到离婚这一步,那就要商量好举早燃如何向孩子交代清楚这件事,而不应该继续在孩子面前隐瞒或是演戏。作为父母最重要的是要让孩子明白,长辈的爱恨情仇并不会影响到对孩子的关心和疼爱,离婚之后爸爸妈妈依然会好好地爱他,依然会给他最好的生活条件。虽然以后的生活模式有所改变,但是爱一定不会减少,要努力让孩子接睁运受这一决定。

2、积攒离婚的资本

既然和老公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不如就开启散养模式,不再关注他的一举一动,把生活的重心转移到自己和孩子身上。照顾好自己和孩子,努力存钱,争取早日攒够离婚的资本结束这样糟糕的生活。女人一定不能冲动在自己没钱没能力的时候赌气就要离婚,失去了生存资本的你带着孩子将会过着异常艰正虚苦的生活,千万不要因一时之气毁了后半辈子的幸福。保持清醒和理智,才是最好的做法。

3、不在孩子面前抱怨

有些时候夫妻可能会因为孩子的教养问题而产生矛盾,但是感情问题并不完全是由孩子所造成的。现在夫妻处在闹离婚的阶段,心中对彼此肯定会有很多怨恨和嫌弃,这个时候一定不要在孩子面前表达出来。孩子心中父母是最重要的人,无论你如何厌弃你的伴侣,对于孩子来讲那个人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既然抱怨解决不了问题,不如给孩子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也让孩子感受到你是一个温柔的家长。

回答3:

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以一并起诉解决。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团液弯子抚养埋凳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塌闷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回答4: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监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给予孩子最少的伤害和最好的成长环境为主。女方抚养孩子的话,男方应该给予适当的抚养费以便孩子能够有足够的成长经费。

二、法律途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大家的几种建议,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当一定要离婚的情况下,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不但应该考虑孩子的成长条件,对于有自己想法的孩子,也要综合考虑孩子的想法,尽可能的让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快乐的环境中成长。哺乳期内的孩子或老竖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而父方则要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若母亲出现了以下的情形之一,亦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2.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的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孩子拥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他生活的;

4.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随父方生活,且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时可准许;

5.若孩子是十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

6.二至十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尺派可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当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7.父母双方与孩子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方或母方直接抚养,都仍是父母双方的孩侍困大子;而且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回答5:

如果想离婚但是又舍不得孩子的话,最好和谐的和男方商量孩子的抚养权,和平谨猛的处理这个问题,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无论离婚后双方是否会联系,但是孩子与你们的血缘关系是不会断的,是祥绝桥真实存在的,所以,尽量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宏帆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