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办理属于医疗体系的行政管理问题,应该向卫生局医管科举报,要求撤销其行医资格。但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只能就赔偿问题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举证。在卫生系统没有将其资格证及执业证撤销的前提下,就民事赔偿来讲,对法院审理医疗事故判决结果不发生任何影响。行政管理与民事诉讼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需要分别处理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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