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监护权在女方男方经常硬要孩子去过夜怎么办

2024-11-17 16: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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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虽然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男方依然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双方可以就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你好,关于探视是双方协商的,若协商不成就法院起诉。但是尽量考虑孩子的感受。别伤到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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