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Ed Sheeran获得格莱美提名/和Taylor Swift合作/专辑进入Billboard排行榜,国内知晓他的听众便越来越多。我说过“得美国市场者得天下”,时间拉回2011年,当他推出单曲The A Team,国内又有多少听众知道他?(老粉丝们!体现乃们优越感的时候又来了!
我听完首张专辑+的感想是:哦,流行民谣。没了。这倒并非贬低,虽然“流行”二字听起来略降big。+旋律流畅,贡献了几首大热单曲,比如The A Team和Lego House,很适合电台播放。专辑很明显是以旋律驱动,其余新意欠奉。根据这些年的经验,我大致可以预测这位歌手(以及与其相似的一大堆歌手)的未来走势:第二张专辑把第一张专辑的成功经验复制一遍,风格改变不大;到第三张专辑尝试新元素,杂七杂八各种素材往里面添加,但无力掩饰旋律创作能力下跌明显的窘境,于是粉丝们念叨:“真怀念当年他真诚作音乐的时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MIKA就是参照模板嘛。
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倒不是Ed Sheeran有何进步,而是他成功进入了美国市场。不要小看美国市场啊同志们,Mumford & Sons的二专烂成这样,拿下格莱美年专奖后销量还是噌噌看涨。不管怎么样,Ed Sheeran将来可以胡萝卜得慢一些嘛(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