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都说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真的是这样吗,我家这边有人老人被精神病人打死了,竟然一点责任都不付,我知道也许那个病人发病时候清醒,但这毕竟是人命啊,
我也想问,能不能有医院一直关押监控着病人,我丈人今天发病,派出所来了三个人,来了就是扭打,后来绑着,就开始吃安眠药,要通过自杀来逃避,结果送医院,在医院大闹,后来没办法扭送城市精神病院,又说洗胃,后来去别的医院洗了回来,给他住院治疗,又在医院跟医生打起来,现在绑着治疗,真的恐怖,拿着砍刀在吓人,真的,我也想这种人别放出来了,绑着他时候他就说出来要一个个弄死我们,但他也有送去医院的情况,没几天好了又出来了,间歇性的,真的很怕,这种疯狗能不能一直管着 出来害人的,我丈母娘一直被他打,天王老子他最大,真的,无语的这种人
(1)将送他进精神病院的亲人(不只是父母,谁送的就告谁)、精神病院一起告:他们属于共同侵权,都应当负责任.
(2)没有经济能力不等于生活困难,如果受害人真的是生活困难,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找法律援助中心,那里的免费的律师服务.
(3)至于流程,很简单了,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证据复印到法院去就行了,注意是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地法院.
(4)起诉好办,但要想胜诉,全靠证据,在被强制治疗过程中收集好证据才是最关键的.
什么叫不管了?是没付钱吗?家人想管管得了吗?管得了还用去医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