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涉及到改造的内容,如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再就是室内水电暖的改造。老旧小区一般都是没有维修基金的,这种情况下的老旧小区改造,只能靠从住户集资进行。
但对于改造项目和改造费用的使用,必须向小区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质询。对于每户出四千元小区改造费用,也需要有明确出处,也就是说钱花在什么地方了?价格是不是合理,都必须把账目向业主公开。如果写四千元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而且有据可查,并且通过了审计的,这就是合理合法的,业主们就要给予支持。如果是一笔糊涂账,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这个改造费用。
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
他们让出钱,
总是应该有出钱的去处吧?
你们应该要求他们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