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农用地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5-04-14 16: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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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长春市办理“国有农用地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公安、工商等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林业部门出具或经其认可的勘验图、表以及勘验公示结果等材料(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交因退耕还林、退耕还湖、退耕还草等导致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一般情况需提供: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8.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9.一般情况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