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问得比较粗略,这里简单介绍四种报价策略。
策略一:不平衡报价法
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报价方式,它是指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时,通过抬高或降低不同分项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经济效益的报价方式。
策略二:多方案报价法
对于部分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楚或者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的项目,投标人可以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采用多方案报价法。
多方案报价法是指在标书中针对原招标文件给出一个价格,再对项目进行合理的预判和修改,提出如果修改了招标文件中某要求,标价就可以降低为多少多少,即给出一些备注的价格。
策略三:无利润报价法
虽然大家都希望报价能保证一定的利润,但在缺乏竞争优势的情况下,不得已时也可以考虑牺牲利润来获得中标机会。
策略四:增加建议方案法
有时招标文件会规定可以提出一个建议方案,既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来提出投标者的方案,这时投标人可以根据原方案进行报价,并且提出自己的建议方案,并给出相应的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