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由谁举证

2025-03-30 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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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少数办案人员对审讯者大搞刑讯逼供,令被审讯者在不堪皮肉之苦的情况下屈打成招,此类案件长期以来并不罕见。由于缺乏相应的条件和手段,被审讯者在搜集自己遭受刑讯逼供的证据上处于十分不利的弱势地位,当他们向监察部门控告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在法庭上以遭受刑讯逼供为由翻供的时候,往往不能提供足够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曾经遭受过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即便他们的身体上还留有一些伤痕,他们也难以证明这是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所致。这样,他们的指控常常得不到监察部门和法院的支持,那些实施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却得以逍遥法外。

  与被审讯者相比,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在审讯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支配性力量,具备相应的条件和手段,享有掌控或垄断案件主要证据的强势。被审讯者与办案人员这种一弱一强的关系,符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条件,所以,应当把原本由被审讯者承担的举证责任(证明他曾遭受过刑讯逼供),倒置为由办案人员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他们未曾实施刑讯逼供)。如果办案人员的确没有事实刑讯逼供,他们完全可以踏踏实实地向监察部门或法院提交各种如山之铁证(如审讯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他们在享有搜集证明的多种便利的情况下,仍然不能提出足够充分有力的证据以自证清白,那么就要以刑讯逼供的罪名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2:

你好,此由本人举证,对方重大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录音录像的,此由公安机关提供。

回答3:

必须由警方
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