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孩子跟我,当时我们在民政局协议她给孩子每月一千元抚养费,后来确是给五百,说经济压力大

2024-11-05 10:37:3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若年满18周岁,即使是上大学,父母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回答2:

离婚以后,人家没那义务帮你看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