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除少数大中城市以外,广大地区盛行名为“草市”、“亥市”等定期集市,至今在全国不少省区,特别是在北部和西南部,这种传统的贸易组织形式仍然存在。但各地使用的名称不一,如在北方地区一般通称为“集”,而在南方和西南地区则分别称为“场”、“街”、“墟(圩)”等。它们每隔一定日期(如逢单、双日或逢五、逢十),在固定地点或邻近的几个地点轮流举行。其中也有个别地方利用“庙会”、“骡马大会”等形式,进行一连多日的集市性质的货物交易活动。
北方集市在古代也叫做集市
他们在一定的时间都会上街购买东西
当然也叫菜市场
逛街买东西也叫赶集
古代北方集市称为集。南方为墟。
我国集市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后期的“物物交换”。真正起源于殷、周时期,但在唐朝以前一般没有销售单一产品的专门集市。
集市的形式很多,名称也不一样。岭南之市谓之虚,西蜀谓之亥,山东称为集。
乡村集市在古代称“墟”。
墟:乡村集市。如:
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柳宗元《童区寄传》)
又如:墟市;墟集(乡村市集);墟期,墟日(市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