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处于吴楚文化交汇地带,钟灵毓秀,是我国五大剧种之一黄梅戏发祥地;黄梅戏以其动人婉转的甜润唱腔,清新浓郁的乡土气息,倍受人们喜爱,历经千年风雨,芳香依旧沁人心脾;构成黄梅戏唱腔和剧种基础的“断丝弦锣鼓”(以打击乐为主、间以丝竹音乐伴奏的民间器乐形式,曲牌有30余首,分为打击乐和丝竹乐间奏的断丝弦曲牌、锣鼓曲牌、弦乐曲牌三类)和“文南词”(一种类似歌舞演唱的形式,多为2~4人演出,其典型代表作为1950年代初期佐坝区虞松峦村文南词剧团排演的《浪子抛球》)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两朵民间艺术奇葩,至今广为流传。据宿松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廖理南先生考证,黄梅戏渊源于唐初的黄梅采茶歌,经宋代民歌的发展,元代杂剧的影响,逐渐形成民间戏曲雏形。至明代已经形成独树一帜的地方戏曲。是安徽安庆市宿松县和湖北黄梅一带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吟唱的一种曲调艺术形式。两县毗邻,有很长的边界线,很多东西是无法分开的。历史上不少时候两县曾属同一行政区域。就是共产党创建初期,两县还属同一个党支部。廖理南先生通过查阅《中国戏曲志》、《黄梅县志》、《宿松县志》等文献资料发现,在黄梅戏发展史上,宿松有十几项第一。 如:1、第一个专演黄梅采茶戏。从明代中叶开始,宿松人就于每年的三月初三,在松梅岭街上专演黄梅采茶戏;2、第一个将黄梅戏剧目写入廖河戏台楹联。清代道光年间,当地人把《送香茶》、《西楼会》等十几个为群众喜闻乐见的黄梅戏剧目写入廖河戏台楹联;3、第一个进行“官方公演”。宿松于1853年将黄梅戏由草野请进官方的县城公演,比《黄梅县志》记载的“黄梅戏1934年进黄梅县公演”早81年;4、第一个正式把流行于民间的黄梅采茶歌定名为黄梅戏,1921年版的《宿松县志》中,第一次正式记载了“黄梅戏”这个名称。 鼓书是流行于全县广大地区的一种单人表演的表演形式,表演者左手持檀板(牙子),右手轻巧鼓锤敲击一用数根近米长的竹杆做成的鼓架支撑的一面小扁鼓,说书人在表演过程中,有四句头或二句头的清唱,有或长或短的说白段落,说唱中的开头、中间、末尾均夹以节奏很强的鼓板打击声。 灯班、灯会、灯展:民间春节灯班在该县较为活跃,灯班的“大件”是龙灯,一般还有舞狮、彩船、挑花篮等,灯班中夹以各色方圆、大小不等的花灯,还有锣鼓班子和吹奏的号者。许岭、下仓的灯会,佐坝的龙舟会,晓星、赵岭的狮舞,百余年来深受县内外群众欢迎。
民间工艺
根雕是20世纪90年代在该县兴起的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造型艺术,宿松从事根雕创作作品较多且有一定造谐者有周青、洪水先等人;周青,安徽省农民书画研究会会员,有根雕作品300余件,其根雕《芭蕾》1977年获解放军某部建军50周年美展一等奖,199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民间根艺美术家”称号。木雕工艺在宿松由来已久,早期作品多为佛像和花板;许岭镇高家的木雕佛像曾销往外省外县,小孤山启秀寺有一帧观音菩萨像是其作品。花板雕刻是宿松颇有历史渊源的工艺制作,其作品用于床、柜、建筑饰品或构件,县内陈汉、凉亭、二郎、隘口、北浴等地均有从事花板雕刻的艺人。纸扎工艺在宿松有相当长的历史,民间扎制花灯、龙灯、祭品等艺匠较多,特别是扎制的祭祀工艺品,如亭台屋宇、花鸟人物,栩栩如生。 石雕石刻艺术源远流长,石雕作品有狮、龙、凤等,石刻作品以碑刻居多,不仅运用阴阳刻技法雕刻文字,有的还刻有各种图案,如龙凤花鸟,人物走兽;程岭乡王惠文石雕石刻技艺水平较高,宿松小孤山、太白书台、彭泽龙宫洞等处都有其作品。 盆景制作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喜爱盆景并亲手制作者渐多,作品有山石盆景、植物盆景、珊瑚盆景、木雕盆景、山石、植物盆景等。竹编工艺20世纪80年代兴起,工艺竹编有花钵套、果盘、食品盒、竹制工艺凉席等。剪纸在宿松民间较为时尚,有绣花鞋、窗花等。
民俗乡风
语言,宿松方言,从广义上来说,属北部方言区。但宿松自古属楚头吴尾,近代系三省交界,南来北往,兼收并蓄,方言中也就既有九歌楚辞中的“刚”,也有吴侬软语中的“柔”。刚起来,青云直上,凛凛威风。柔起来,肝肠寸断,缠绵悱恻。黄梅戏就吸收了相当多的宿松方言,所以唱起来柔情百转,百听不厌。特别是《天仙配》中“树上的鸟儿成双对”那一段,“绿水青山带笑颜”中的“绿”,“寒窑虽破能避风雨”的“避”,用宿松话来唱才算正宗,才有韵味。据语言学家研究,宿松方言有六个音调,分别是阴平、阳平、阴云、阳去、上声和入声。 该县语言比较复杂,与地理位置有直接关联;宿松话可能受到古文字声韵的影响,学诗韵,呼平仄,较易入门,但由于尾音重,学普通话、拼音字母和外语,发音较难准确。如把“来”叫“雷”,“吃晚饭”叫“吃夜”,“吸烟”叫“吃烟”,“妻子”叫“堂客”等。 居住,建国前,在封建宗族制度影响下,农村崇尚家族群居即同姓同族的人员聚居在一个村落,房屋连在一起,一进多重,暗巷穿通,中有祖堂和大门,宅户相望,门窗相对。建国后,经土地改革,广大人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通户减少,独户增多,一般都是“明三暗五”。许多村落建起了康居新村,与城里在居住条件上的差异进一步缩小。 衣饰,该县人民在衣饰方面,素有爱美俭朴的传统,青春少女,尤爱打扮,入学青年,甚讲整洁,新婚夫妇,必穿华丽。旧时的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已很难看出痕迹。 饮食,该县居民,向有“一日三餐”、“一稀两干”或“两稀一干”习惯。惟逢年过节、婚丧贺吊诸喜事,则盛办酒席,分海参席、香荩席、木耳席之类,酒菜甚丰,而且席位排次较严,礼节颇多,有里俗遗风。节日还沿袭旧的饮食传统,元宵吃汤圆,三月三吃避疫耙,端午吃粽子、饮雄黄酒,中秋吃月饼、糍粑、咬菱角,重阳吃螃蟹、饮菊花酒,腊月初八吃腊八粥,春节除买鱼肉外,还讲究做印子粑。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流活动频繁开展,饮食渐有南北风味。 婚姻,婚姻制度在建国前多为封建习俗,婚姻过程一般经过托媒说合、父母同意定婚、亲家过门、女婿上门、行报日礼、迎亲礼、抬嫁妆、新郎新娘拜堂、合卺交杯、谢媒、酬谢宾客、三朝回门等仪式。而新娘坐轿上门,行前要哭嫁,放鞭炮,吹喇叭,敲锣鼓,热热闹闹送走。至门前,新婿要迎接,择福寿兼备之妇女二人为“牵娘”,扶新妇下轿。新妇以红帕蒙首,同新郎一起,先入堂拜祖先、天地,夫妇交拜,再入洞房,由新郎揭开红帕,夫妻并坐喝好顺茶,行合卺礼,晚上还撒帐,闹新房。次日谒舅姑,新妇同舅姑共餐。三日入厨作羹汤,夫妻结伴回娘家探亲,当天返回。民国期间,城镇大户人家亦有仿西式结婚者,其礼节大有改进。建国后,男女婚姻获得自由,婚礼一般从简,但也要经过双方恋爱、上门定亲、节日互相往来、正式迎亲结婚、回门探亲等过程。农村婚礼较隆重,旧习较多,定婚前要托媒介绍,定婚后,一年三节要向女家送厚礼,定婚时要加送衣服贵重礼物,结婚时要加送边猪坛酒。推行文明新风,移风易俗,许多婚礼习俗并没有那么繁琐的细节。 丧礼,旧时陋习,颇尚迷信,凡老父老母死后,一律要举行丧葬礼仪,以尽子女孝意。穷人家办丧事一切从简,豪富人家则大肆铺张,从服丧到殡葬,一般要经过如下礼节:断气时要抬上门板,烧送路钱;遗体洗澡,穿衣下塌后,在送进棺材;讣告亲友,设置灵堂,子女轮流守孝;至亲穿白色孝服,妇女系白裙,亲友穿白盖头,穿半截白鞋;三日内接受亲友来吊,入殡封棺;来吊者送轴、挽联和钱,有的加送三牲,均要焚香跪拜,孝子在帷内跪拜回礼,放鞭炮,奏哀乐助哀;灵柩停放期间,请道士做斋、和尚念经,有管灯、做七、收敛、破狱之类迷信项目,目的是为死者超度灵魂,入地狱免罪;出殡前做堂祭,礼生呼礼,哭诉祭文,孝子腰系草绳,脚穿麻鞋,手执孝棒,头披白布盖头,随礼生环堂祭奠三次,反复上香叩首,哭泣至哀;出殡时鸣锣开道,燃放鞭炮,沿途丢纸钱;入葬前要请风水先生择地,定出墓葬的方向和时日,提前掘穴,按时营葬。建国后,这些旧俗和迷信活动基本制止。 节日,节日在民间流行的较多,几乎月月都有,以农历节候而定。正月初一为元旦,又名春节,早起开门,放鞭炮,出天方,拜家长,互相祝福。饭后,邻里造拜,名曰贺年,亲友开始往来。是日,不洒扫庭厨,取蓄藏也,见面均讲“恭喜发财”。初七为人日,傍晚鸣鞭炮,如除夕,祝人类长寿。十五为元宵节,盛行玩龙灯和花灯。二月十五为花朝节。三月清明日为清明节,祭祀、缅怀祖先、先烈。四月初八为浴佛节,五月初五为端午节,六月初六为天中节,七月初七为七巧节、十五为中元节,八月十五为中秋节,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十月十五为小阳春,腊月初八为腊八节、二十三日送灶神、二十四日过小年、腊月最后一天为除日。建国后,一部分仍保留下来,赋予其新的内容和意义,另外还增加了许多公历上的重要节日,如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国际儿童节、八一建军节、国庆节等,可谓新旧兼顾,推陈出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