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概念:是指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
作用:
(1)协调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
(2)保证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
(3)减少和避免纠纷
我国已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2、12、17)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2008、5、28)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2008、10、24)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2008、11、21)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2009、10、23)
著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作者和依法获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组织。首先,作者即作品创作者,公民可以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且代表其意志创作,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视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