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因为工作之前没做过,需要培训,不

2025-04-01 14: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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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从你的描述看,公司安排的培训更像是岗前培训; 2.培训协议通常是指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员工承诺服务期限,否则应退还公司支付的培训费。若如你所说协议签完后,你应公司要求支付了培训费的话,证明之前签订的培训协议并未得到履行,3年的服务期限也自然对你不具有约束了; 3.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你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A38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综上:且不论这个培训是否专业培训啦,只要能套上《劳动合同法》A38,你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而不需支付培训费。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A2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