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办理。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