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收集相关证据,争取主动权,具体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