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2.一般情况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 5.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核对是否为受托人。) 7.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9.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0.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核转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申请开业的企业法人,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出资人经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11.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核转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12.一般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核转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申请开业的企业法人,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出资人经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13.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4.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5.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6.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 17.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18.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 19.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20.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21.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22.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交。) 23.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24.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交。) 25.一般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 26.一般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27.一般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 28.一般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9.一般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30.一般情况需提供: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33.一般情况需提供:住所使用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