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持有(C1)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而且年龄在21-50周岁之间,
申请增加(B1)准驾车型的,应在本记分周期(今年)和申请前最近一
个记分周期(去年)内没有满分(12分)记录,便即可向户籍地车管
所申请增驾,因为法规规定办理增加(B1)业务只能在驾驶人户籍地车
管所进行申请,而不在暂住地进行。
经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合格后即能佣有B1准驾车型记录的驾
驶证。
C1证现在增驾B1是可以的.
在21周岁以上,取得C1证一年后(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就可以在自己的户口地增驾B1证了.
增驾驾驶证需要到驾校交钱,学车,考试.
驾校会帮你办增驾手续,不麻烦.
还有,你要增驾的话要到你初始学车的地区,在外地是不能学的,除了你把驾证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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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