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被剥夺了那些权利?

健康权?生育权?恋爱权?继承权?都被剥夺了吗?
2025-03-05 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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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是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是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扩展资料

计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减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

(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

(二)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主刑相等,并同时执行,因此,被判管制的被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应缩短,也应与减刑后的管制期限相等,否则,不能同时执行;

(三)被判有期徒刑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当相应缩短,具体缩短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确定,最少缩短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剥夺政治权利

回答2: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回答3:

你提出的几项权利都没有被剥夺。

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中附加刑中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主刑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的这个刑期,是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主刑执行期间,是当然应剥夺政治权利的。

回答4:

健康权.生育权.恋爱权.继承权.都不属于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中附加刑中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主刑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的这个刑期,是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主刑执行期间,是当然应剥夺政治权利的。

回答5:

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中附加刑中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主刑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的这个刑期,是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主刑执行期间,是当然应剥夺政治权利的。
你所说的的确不属于政治权利,可是我觉得,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要么坐牢,要么枪毙,健康权,生育权,恋爱权,继承权也等于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