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转让”
1、已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权属无争议,《房屋所有权证》与标的物相符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与标的物不相符的房屋,产权人应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变更手续后方可出售。
3、房地产权利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
4、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才能办理房地产转让。
5、房屋出卖人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非产权所有人不得出卖他人房屋,如果出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卖的,作为购买人应注意审查代卖人是否持有产权人本人签署的合法授权委托书,仔细察看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授予的权限、期限等。
6、出卖共有房屋需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
共有的房屋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共有人如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签合同。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买卖行为无效。
7、出卖房屋时不得侵犯优先购买权
按照法律规定,转让共有的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并告知房价等出售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 如果购买已出租房屋,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如果房屋所有人不告知承租人房屋出售的情况,而擅自卖给他人,则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8、根据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不得进行转让。
不可以,因为出具的房产证上有共有人,则在办理该房产证时必须双方共有人全部同意才可,必须持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场才可办理!
对于房产的共有人来说他要处分自己的房产必须要得到共有人的同意,而且共有人有优先受让权,如果他没有通知你就出让了房产,那么该出让就是无效的
而且出售房产需要房产证上的其它共有人的签名才可以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