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出现超过当月最高开票数量限制如何解决

开发票出现超过当月最高开票数量限制如何解决
2024-11-06 15:12: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纳税人的话,可以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可以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也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税局会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当月开票量超过开票数量限制时,可以临时增量,或提高发票开票票面金额。税务规定了每个企业每月的发票购买数量,当月发票用完了,没有超量当月能再购买发票填开,如果超限量了可以申请增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规定,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属于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企业根据本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专用发票的最高限额。

判断有没有超量,要先看公司的开票限量,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发票用量核准后,一般分两次领用,一般来说,发票用量与每次的可领用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月内发票用完了,第二次购买发票未超过限量就不算增量。

例如:某纳税人核定的月发票用量是50份,而每次的领用量是25份,这种情况下,当月第一领用25份发票用完,第二次再领用25份,不算是增量;公司临时签了大额合同,开票金额较大的,税务也会建议临时发放高面额税票,公司凭合同,写申请,大致内容包括:公司名称,税号,主营项目,我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XX份(提高发票面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

回答2:

当月开票量超过开票数量限制时,可以临时增量,或提高发票开票票面金额。税务规定了每个企业每月的发票购买数量,当月发票用完了,没有超量当月能再购买发票填开,如果超限量了可以申请增加。

超出数量限制是开不出发票来的,除非到税务局去提交情况说明,证明单位收入增长,需要增加购票量。

税务局在审批第一次发票的额度时有个最高开票限额和月最高开票额。

扩展资料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其实就足够了,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

其实付款单位的名称是可以手写的,这也是发票上唯一可以手写的地方。还有就是要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票资料

回答3:

没法儿解决,超出数量限制是开不出发票来的,除非到税务局去提交情况说明,证明你单位收入增长,需要增加购票量。能通过自然能开,如果属于突发事件,等审批肯定不赶趟,只能是分两个月开,这个月开一部分,下月再开部分,我见过三指厚的、分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数得我两眼冒金星啊~~~~~

回答4:

如果是发票不够用了那就只能到税局去申请增票,至于需要什么资料因为每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最好打电话到你所属的税局问。并且批不批也是一回事的。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