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全称是《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丢失了可以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材料与流程如下: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
因为不想叫了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了所以在上户口的时候可以写个其他的名字吗把曾用名写成和出生证明上一样的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