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补充资料中专设“其他”项目是特定地用于表现“非经营活动”,使“经营性项目”受到影响的业务,其金额可以精确得到。“其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金额较小的盘盈(不作为差错更正而作为本期损益处理);
(3)、将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支;
(4)、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
(5)、本期由“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收入的政府补助;
(6)、已计提尚未使用的专项储备;
(7)、根据诉讼进程计提的预计负债。
你好!
包括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两个部分。其中,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净额要和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相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要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