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到期后可以正常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的被背书人没有限制的,出票人、承兑人、收款人、前手都可以成为汇票的被背书人,都可以享有票据权利。
托收方式和其他汇票没有实质性区别,托收时如果汇票不附任何货运单据,而只附有“非货运单据”(发票、垫付清单等),叫光票托收。这种结算方式多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和非贸易结算等。
可以正常托收。
哪种回头?是AA还是ABA还是两个相连的的背书同法人不同公司? 只要不是第一个就行没问题的
拒付是没有法规支持的,但是一些银行老是鸡蛋里挑骨头,找各种理由拒付票据,达到拖延付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