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如何确定?

2025-03-21 07:11: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何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开办(筹建)期间扣除限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生产经营期间扣除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回答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5-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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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回答4:

收入的0.005与业务招待费*0.6最低原则

回答5:

按国家规定,好像是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