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具体的程序,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了需要交社保,如果之前办理的社保,失业可以领取失业金,因为社保包括五险一金,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
1、两个月内需要提供解除 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2、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