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一、教育学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具有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其它一两门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
4.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教育学主修科目: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通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测量评价、教育哲学、中小学语文或数学教学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见习、实习、社会调查、教育调查等。
教育学主要学习教育理论基础,尤其掌握心理教育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同时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