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加强对设计变更的控制监督,堵塞由于不合理的修改变更而提高工程造价。
2、设计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同经济人员一同跟踪对设计的具体施工,当发现设计与实际有差别,材料可以代用时,要及时征得监理人员同意进行更改,并由经济人员检查实际费用的增减,控制在投资范围内。
3、建全专业设计人员经济责任制,实行节约提奖的政策。按照投资概算、预算和结算的不同阶段,将投资按专业分配,控制落实专业经济责任制,使设计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在监理控制之中,并应在多层次方位对方案比较,对不负责任的突破阶段造成浪费的要追究经济以至法律责任。
4、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及国际通行的惯例相适应,应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作用,实行对建筑预算人员在设计全过程中的作用,使经济人员能参预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密切同专业人员的协调配合,跟踪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