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何区别与联系:
财务会计包括两大门类,即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和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即企业财务会计,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即预算会计。
企业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区别主要在三方面:
1.核算主体的微观性
企业财务会计是以某一企业为主体,核算内容只能是本企业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一切与本企业经济活动相联系的、应归属于对方的核算内容,则不应该在本企业进行核算,这也是企业会计主体内在的质的规定;而预算会计是以整个国家预算执行为中心来组织核算,它既要核算各个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也要核算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益和利税上缴情况。
2.核算过程的复杂性
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过程要涉及供应、生产、销售三个过程,而且每一过程都涉及收付两个方面,核算过程复杂;而预算会计的核算过程只涉及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个方面,没有生产和销售环节,核算过程相对简单。
3.核算目的的营利性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核算,使企业以最少的资金耗费,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预算会计核算的目的在于体现预算收支政策的执行情况,不在于营利。
这是会计专业管理性质决定的。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印发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
第三条 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
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五十八条 本准则所称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
第五十九条 本准则所称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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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印发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
第三条 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
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五十八条 本准则所称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
第五十九条 本准则所称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