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9万能够判缓刑么

2024-10-31 01: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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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挪用公款39万,放在当下的环境里,不算是很多。
但是如果照搬法律条文,可以的、搞得很严重。
其实一切都是事在人为的,如果君能够积极退款,而且把各个方面的人情关系处理妥当,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处理好这些事情的关键就是需要多花钱才可以。法律本来就是人制定的,放在这个环境里,更是可以灵活多变地变通处理的,所以说一切都是事在人为。
不必太慌张,冷静理智淡定从容地考虑一下,哪些方面需要打点疏通关系,做好这些,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可以全身而退。
现实实践中,此类实例比比皆是,我就不再一一列举了,而且吗,这事也不能说的太细了,你懂得就好。
无论如何,一定不要乱了方寸。要做好筹划,这就是所谓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祝福你平安健康幸福快乐!

回答2: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