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遗嘱公证给侄子,我怎么夺回?

2024-11-15 18:56: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问题属于《继承法》范畴。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如果您家的老人在生前立了有效合法的遗嘱,则应该优先按照遗嘱继承。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因此,如果老人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为真实意思,并没有经过胁迫欺骗,遗嘱也没有遭到篡改、伪造,则这份遗嘱是有效的。
总之,如果老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除非老人的侄子自动放弃继承,则这套房子您很难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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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要么请老人重新立下遗嘱并公证,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要么能证明老人立下遗嘱时神志不清或呗胁迫则遗嘱无效。你是老人的什么人?子女吗?如果是,我想你最应该做的不是去改变老人的遗嘱,而是要反省为什么老人宁愿将房产给了侄子也不愿意给你,你该做了多让老人无法接受的事情,也许改变对待老人的额态度和方式才是你应该做的,也许你还应该向你的堂兄弟学习。

回答3:

既然老人立下遗嘱并且进行了公证把房子给了侄子,那在法律上所有权就是侄子的,你无权索要,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老人立遗嘱不是自己的意愿,有人胁迫或者不清醒

回答4:

老人的遗嘱只要是他真实意思表示,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分的是他自己的财产就是合法有效的,他把财产给任何人是他的权力,你无权要回

回答5:

以遗嘱为准,如果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愿,你不能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