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补办行驶证应当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提交身份证明,书面申请等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3条中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不可以:行驶证丢失,只能在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补领,需要的材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需要盖章,个人车辆需要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补、换领行驶证的,提交未全部灭 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
4、补、换领号牌的,提交未全部灭 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由本人或者委托办理人去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相关窗口,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填写上述表格、交验上述资料及证件后,即可补领。
参考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补领行驶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行驶证及车辆号牌不能异地补领:
三,关于委托办理及其他:
驾驶证丢失异地还可以补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