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浙大重新做出了处罚决定,但是,在社会上的恶劣影响已经形成,人们对浙大的看法也已经开始改变。
现在都大学都培养了些什么人才,没有网络舆情,浙江大学会否定自己的结论,迫于舆论压力,息事宁人。如果浙大真的有理,为何不坚持原来的处理决定,恐怕是引起更大的舆情,将矛头对准校领导,继而爆出违法乱记的线索,岂不引火烧身,不如明哲保身,开除努某。
捡人要划重点。为什么酒吧里和门口或者附近会有女人可以捡,这是社会风气败坏的表现。大学门口停满小车,车顶放一瓶矿泉水或者饮料是什么意思大家不会不知道吧?女生不知自爱,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男人身上。
重新处理反应出学校先前对错误与犯罪的界限是不清楚的,其它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是网友们帮助浙大领导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为网友点赞!
虽然学校有责任,但是法律机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要让罪犯逍遥法外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如果是浙大担保的,那就有事情了,试问哪个学校的领导会为了一个普通的学生做出这样的担保?这其中的事情恐怕很多吧!
一个不敢于向自己开炮的大学注定是失败的。它浪费了公众给他的机会,更是辜负了我们对它美好期待。浙大到底是怎么了?选择了向恶势力低头了吗?面对错误,浙大是想干什么呢?是想改正,还是延续错误,亦或是掩饰错误。时间使我们我们记性不好,但是我们对此恶心。一句开除学籍我们等了好久。真的是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不知这个决定是迫于公众压力还是如何 这是一个无法让人信服的决定。关于造成此次事件的责任人,难道就没有处分了吗?一个大学的严谨性,真理性,正气性到底在哪里!我们对于这个残缺的决定有开心但是也是失望。这个决定的不完整性,公众是失望的。我们相信浙大,一定能够继续加油,肃清风气,还悲痛者一个公道,予社会一片信心。科学,品德,大义的事情容不得马虎。
也许报浙大的人更多了呢?反正被判了了刑也不会开除学籍呢。留校察看十二个月后可以申请撤销。那是不是被判了两年刑,两年后出来申请撤销留校察看,之后就可以继续上学了?同学们,浙大好啊,赶紧报吧。
当浙大第一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时,努某某非但毫无悔意,反而连发多条朋友圈,“我快乐回来了!”歌舞升平、岁月静好,俨然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看这家伙就是个坏蛋,以后还会干坏事的。
女孩子外出搭伴要慎重,特别是孤男寡女,傍晚在一起喝酒之后,二人到男方住处,这不是意图很明显了吗,你为什么跟他去,抚摸为何不反抗,欲奸说报警,说明女孩喝酒未醉。
浙大的处理是合适的,很多人太急躁了,都想着那事出了之后马上严惩努某,但重新处理是需要时间的,这也体现了学校谨慎处理的态度,调查取证是必须的程序,否则仅仅根据个人的好恶感情用事,那还要制度干什么?就是要给努某重新处分,也要给与他申辩的权利,这是起码的程序问题,现在有结果了,经过听证会公开给与重新审理,被处分者也能心服口服,这才是我们国家目前缺少的东西。即便是杀人嫌疑犯,也要给人家申诉的权利,这是尊重人权和民主的体现。我们的民众还是太急躁了,遇到事情一刻都等不得,恨不得马上出结果,但别忘了社会要进步,就不能没有合理完善的制度保障。
我觉得学校的留校察看处分本身没有错,因为依照法院判决,努某是犯罪终止,有自首悔过表现,学校这个处分从给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的角度来说也合理。但是,决定的措辞确实有问题,非得拉上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这些不合理的理由。这个行文确实跟浙大不匹配。激起了饱受政策歧视的汉族同胞的不满。
对,一开始处分的很轻,努某也不是初犯了人们都很愤怒,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正好此时除了见义勇为却被拘留的新闻,网友一对比处罚结果更生气了,纷纷给学校压力要求严惩
是的,因为学校希望他能改过自新,毕竟是初犯而且出身不好,但是后来发现他有很多品行不好事迹,开除学籍才公平。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重新处分,是迫于舆论压力。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看过别的学校,因为作弊问题被开除,而他却是浙江大学口中初犯,还可以在学校读书,这是什么教育领导。网友众怒在各平台评论嘲讽。
就是因为压力吧,学校也害怕别人说管理不周到,就要处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