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约定有优先权,期满后房东以自用为由收回不续约。可后来以高价转租,我能告他欺诈吗

2025-03-26 09:52: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告诉你,无法告人家欺诈,出租屋主在合同期满后如何处理房主是其个人行为,你们合同已满,已经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人家也没有告知你房屋以后用途的义务。他告你是自己用,不过是给你个安慰而已。

回答2:

房东不诚信,但不属于欺诈。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搬家的费用之类。优先权包括你应按市场同等条件承担房租的情况,如果你能接受,房东没道理不租给你呀。

回答3:

如果光从法律理论来说,他这样的做法是违约行为,因为他为向你提供价格,而为书面提示,没证据是对你有利的。
但是从实务的角度来说,你告他没意义,看租的是办公的还是住宿的民房 ,你们有在合同里约定,如果违反优先权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具体多少钱?还是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个违约责任由多大?不好说。
综上,理性对待。

回答4: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