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业鉴定合格后即可预约。
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扩展资料:
科目一考试要求规定:
1、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2、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
3、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考试试卷由计算机驾驶人考试系统按《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规定的比例关系随机抽取、组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结业鉴定合格立马在考场预约科目一,24小时之后自行网站预约模拟一
结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