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属如何会见犯人?

2025-04-13 11: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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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会留在看守所服刑,家属可以在看守所下一个接见日进行预约会见。如果刑期三个月以上的,会在十日内被投入监狱服刑。只要投入监狱,监狱考虑到家属心情一般会安排随时会见的,但各地情况也不尽相同,可以预先与监狱方面进行联系、咨询。一般情况下,监狱每月安排家属会见一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回答2:

监狱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回答3:

1、只要是监狱正常上班,不是法定节假日,都安排接见。
2、因为监狱人数众多,监狱一般会把各监区的接见人分开安排。所以,要想去探望在押亲属,应当知道关押在哪个监区,这个监区安排在什么时间就可以了。
3、如果亲属在其它接见日去探望,监狱只要有时间,说明情况后也是给安排的。
4、刚投入监狱的新犯人,在监狱正常上班时都可以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