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扣押离职员工社保本身就是违反国家劳动法规定的,而且严格意义来说,支付保密费也不是正当行为。若合同上真的有双方确立的保密协议,也属于不合法行为,因为与员工私下签订保密协议实际已违反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员工辞职属于正当行为,企业不得以众多借口为由一再拖延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待员工交接完工作之后,企业必须给予办理并出具盖有企业公章的离职证明,办理好社保移交,支付员工应得工资等事宜,并不得扣押员工任何物品或财产。
建议您联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经调查属实,仲裁部门会向该企业发起诉讼,以维护劳动者权益。
看给你多少保密费,合适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