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待投案自首一般是取保候审,但从你所说,看来对方重伤,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刑事拘留最长是30天,公安机关应该在这期限内提前检察院逮捕或者刑拘满30天后直接取保,如果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审查需要7天,如果检察院批捕,那么至少要在看守所再待2个月,等待起诉,之后是法院判决,执行刑罚;如果检察院不批捕,那么一般是取保候审,然后等待起诉。不过以你所说,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你们赔付了对方,态度较好,在量刑上法院应该要考虑。上面我说的是重伤,如果对方是轻伤的话,多半是取保,然后你们协商赔付,后面一般不追究责任了。有什么可以再问我。
可以委托律师,可以见面。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辩护律师可以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您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