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嘉定区执行《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区物价局、区房地局:
你们《关于我区执行〈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嘉价2002第50号)悉,根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经9月12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本区范围内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区域划定
根据我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结合考虑各镇土地使用权基价和区域多层住宅销售价格,我区共划分7个征地拆迁区域:
1、嘉定中心城地区(包括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
2、安亭镇(含上海国际汽车城区域)
3、南翔镇和黄渡镇(除上海国际汽车城之外区域)
4、马陆镇
5、真新新村街道
6、江桥镇
7、其他各镇
二、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价格补贴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1、嘉定中心城地区(包括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
土地使用权基价:9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2、安亭镇(含上海国际汽车城区域)
土地使用权基价:9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3、南翔镇和黄渡镇(除上海国际汽车城之外区域)
土地使用权基价:88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4、马陆镇
土地使用权基价:81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30%
5、真新新村街道
土地使用权基价:13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6、江桥镇
土地使用权基价:112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7、其他各镇
土地使用权基价:760元/平方米
价格补贴系数:25%
三、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拆迁与房地产市场情况每年审定公布。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02年9月20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嘉府[2002]16号
但是是按照111号文执行
具体看拆迁地块的拆迁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