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病假6个月以上工资规定

2025-03-22 04: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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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六个月以上病假的疾病救济金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六个月以上病假的职工,病假期间,由用人单位发给疾病救济费,疾病救济费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主确定。

回答2:

病假在法律上适用医疗期的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在公司第一年到满第一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然后每满一年加一个月。病假累积满了医疗期以后,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充:法律规定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最低6个月的医疗补偿金。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回答3: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回答4:

我是上海药明康德员工去年12月份因得肾病住院至今在家休息,今年5月份公司和我的部门主管说我从下个月没有病假工资可以拿了,她说是公司的规定,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

回答5:

新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单位可自行制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