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2: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扣12分罚款1000元; 1110: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扣1分罚款100; 如果你有摩托车驾驶证,那么可以按1110处理,没有的话,可能要按17092处理。
如果是机动车,就是准驾车型不符。
1、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2分),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以下是关于机动车的定义:
根据《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802-2014)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有轨电车、特型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但不包括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大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有脚踏行驶能力,车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
请问楼主最后是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