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机动车转让未过户,发生事故后,往往原车主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但是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机动车交易后不过户,甚至机动车已经几易其手而从未过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并无过错的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新法充分考虑到上述实际问题,有助于责任分担的公平性。随着《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正式施行,这些现象将成为历史。法律人士表示,新法的“人性化规定”,体现了法制的进步和对百姓权利的尊重,必将在保护群众各项权益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楼主不用担心,有车辆买卖协议就可以了,出了问题你不会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