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在工伤保险一般都以缴费日期为生效时间。
核定日期是工伤所对你缴费基数、各种信息进行确认,在经过核定通过后才进行缴费,但是划款需要时间,所以缴费日期与核定日期存在时间差,在这期间发生的工伤一般不予认可。
现在一般的保险合同都是次日零时生效的。就是你今天买,明天的零时就生效了。
由参保人缴纳工伤保险费后,次日生效。
工伤保险买了就生效
一、员工在分公司工作中发生工伤,总公司与分公司均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有总公司财务盖章的押金条。
二、总公司有注册,分公司未注册。
三、之前经县法院判决:分公司与员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属于工伤。
四、接著,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依县法院判决后出了一个文件说:如果分公司有登记的情况下,应该是属于工伤。
五、再之后就是伤残鉴定和双方协商赔偿未果。
现在经仲裁后企业不服,提请县法院诉讼,理由有三:
1、说是所诉总公司的被诉主体不对。
个人认为:
a.之前法院有判决。
b.员工的押金条上有总公司的财务章,所以主体是总公司。
2、员工只能享受非法用工待遇,依据是市人力资源的文件,分公司未登记。
个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