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前一个月口头打了辞职报告,一个月以后公司不让走该怎么办?

2024-11-06 13: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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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口头辞职报告是无用的,法律要求的是书面形式。公司不让走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提一份书面形式的辞职报告,三十日之后离职。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回答3:

1、员工辞职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公司无权干涉。公司如果不配合员工办理辞职手续的,是违法行为。
2、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是为了公司能及时找人顶上岗位,不至于因岗位缺人而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只要做到提前一个月,公司不作出安排顶岗的话,员工走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公司自己负。
3、法律要求是书面报告,但如果口头辞职,公司确认已经提出的日期,也是算数的。

回答4:

口头辞职是不行的,你一定要书面通知公司才行,口头无凭,公司领导如果不承认你也没办法。
尤其是你现在的情况,明显公司不想你离职,你一定要书面通知,最好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公司,这样你就有证明了。

不论如何,公司都不能不给你应得的公司,所以如果公司扣你工资,反正你也不想做下去了,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甚至仲裁。

回答5:

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公司不让走就违反了法律规定,自己可以离开,公司必须支付自己赢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