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要拿我的房子贷款,而且是已我自己的名义贷款,然后贷款的钱给他。

2025-04-15 15: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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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贷款,当然必须你去还,你要的这个“协议”是不可能的。
1、你的房子当然只有你自己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你申请的贷款当然需要你去还贷。
2、你贷得的款项由你支配,你把他交给你的朋友,可以让他写借条,去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须你自己去还贷。
3、他赖账,你可以凭借条起诉他,有偿还能力,你可以拿到欠款,然后你去还贷。
4、他赖账,你可以凭借条起诉他,无偿还能力,
银行拍卖他的财产;
法院调解,让他分期或者限期还你余款;
他实在无力偿还,拘留、拘役。
你还是得去还自己的贷款,一定时间内如果你自己无力偿还这笔钱,银行起诉你,没收你的房产,强制拍卖。
5、总之一句话,他必须要有偿还能力(注:这个钱拿去做生意、赌博等都是有风险的),否则,银行肯定会没收你的房子。

回答2:

你要与他签一个协议,就是你的房子贷款给他用,贷款的费用由她出,同时款项由她支付,如不支付,你能保障他能还你的款吗?不还你的房子将被拍卖,你要搞清楚!!!

回答3:

没有任何协议可以保证他会还钱的,如果你信得过他就借给他,信不过就别借,与其这么麻烦,不如你自己贷款,贷出来后再借给他。

回答4:

抵贷不同人,你的房子做担保,但是这样你也有风险,最主要他值不值得信任。你信任他吗?这肯定是有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