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对房产证取得时间的规定

2024-11-17 03: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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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还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如果购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该期限届满一年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经济损失。
  该司法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实行。

回答2:

不太清楚你问的是什么,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就是登记的时间啊。如果你是问商品房买卖中,出卖人应该什么期限内给你办房产证的话,合同有约定随约定,无约定,如果买卖时房屋尚未建成,则自交付之日起90天;如果已经建成则,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天。

回答3:

在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取房屋所有权的时间

回答4:

现房从合同签订日90天,期房从交房日90天,
纵横法律网 靖自成律师

回答5:

法律没有这项规定,但购房合同可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