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发生单方面事故后交警已经结案,保险公司迟迟不定损不赔偿,该怎么办?

2025-03-25 15: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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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汽车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是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某些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必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保险公司是保险人,当投保人为车辆购买了汽车保险后,汽车发生单方面事故后,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残,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是有责赔偿的。

如果发生单方面事故后交警已经结案,保险公司迟迟不定损不赔偿的情况,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保险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故,汽车发生单方面事故后,保险公司迟迟不定损不赔偿,当事人有权起诉该保险公司,让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保险标的在事故中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是自己已经垫付了这一部分损失,可以凭借着发票或者出具相关证据证明,向保险公司追偿。


回答2:

首先应该跟保险公司协商,其次将结案报告以及损坏的证据提供给保险公司,同时催促他们尽快赔偿,如果他们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回答3:

这个时候你可以去有关的部门去解决这家保险公司,因为这家保险公司他特别不负责任,他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回答4:

这个时候就可以联系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而且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这是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就属于逃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