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权利主要包括:维持世界各地和平;发展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帮助各国共同努力,改善贫困人民的生活,战胜饥饿、疾病和扫除文盲,并鼓励尊重彼此的权利和自由;成为协调各国行动,实现上述目标的中心。
根据《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联合国设: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等6个主要机构,以及其他必需之辅助机关。宪章规定了这些主要机构的职权范围,基本上是各施各职,各有各的权力范围。
联合国大会虽然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但仍是有限制的。比如,宪章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安全理事会对于任何争端或情势,正在执行宪章所授予之职务时,联合国大会非经安全理事会请求,对于该项争端或情势,不得提出任何建议。因为,宪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安全理事会于履行「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职务时,是代表各会员国。
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权利主要包括:维持世界各地和平;发展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帮助各国共同努力,改善贫困人民的生活,战胜饥饿、疾病和扫除文盲,并鼓励尊重彼此的权利和自由;成为协调各国行动,实现上述目标的中心。
其实跟社区的权利差不多,一有事情就召集大家开会,形成决议后大家自觉执行和遵守
有权利听强国的,有权利不听弱国的
毛权利